△新闻发布会现场
△参会媒体
据了解,《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于年4月27日由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于年6月12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已于日前公开发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旨在加强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的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美丽村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条例》理顺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工作职责,解决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明确了政府应当严格耕地、林地用地审批管理,同时规定村民建房应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例》确定了村庄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优化了审批服务,缩短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时限,减少因审批时间过长而产生的未批先建现象。建立“一户一宅”制度的落实措施,通过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确保村庄规划实施与村庄风貌和谐统一。《条例》共二十二条,为贯彻精简立法理念,在体例结构上不设章。主要对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耕地保护、规划内容、建房审批与管理、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供水供电单位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规范。(怀化讯记者
田雨简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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