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化坐过的士的朋友
基本都遇到过以下几点情况
故意绕道
擅自中断服务
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安排合乘
不按计价器金额收费
……
每次碰到这些情况
除了在朋友圈倒苦水
好像毫无办法
近日
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召开会议
并下发了
《关于开展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标志着该项工作正式启动
考核工作依据交通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打分。
考核对象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业主、驾驶员,考核等级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AA、A、B级表示。
其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每年考核一次,总分值分,低于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为B级。一个经营期内(五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被评为B级者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个体出租汽车经营业主每年考核一次,分值分,低于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为B级,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被评为B级的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一年考核一次,分值20分,记至0分时评为B级,停止客运服务行为,培训合格后重新办理上岗手续方可经营,一个周期内两次0分的计入不良名单数据库。
扣分项驾驶员在运营途中无正当理由故意绕道、擅自中断服务或未经乘客同意强行安排合乘的,不按计价器金额收费等行为扣10分,只要两次这样行为分值就为0。
加分项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助人为乐等先进事迹,受到当地及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受到省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奖励10分,有拾金不昧行为,捡到乘客物品主动交还失主或上交管理部门的奖励3分。
素材来源
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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