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家住鹤城区石门镇金海六组的村民李述华,拿到了由中国人寿怀化分公司核发到位的大病保险补偿款元,加上新农合的报销部分,他因白血病住院治疗花费的.9元合规医疗费用,自己实际只承担了.9元,顺利化解了巨额医疗费用的沉重负担。
和李述华一样,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因大病保险享受到党的政策阳光。一天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市第四次大病保险特药补偿专家评审会,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特补对象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承办此项补偿服务工作的两家保险公司将进行系统补偿费用测算、追补到人,有效化解特药患者巨额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根据《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7号)精神,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简称“特药”)是指不在现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之内,但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已通过谈判机制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前,首批能报销的特药有16种,今年可望将进一步扩大。
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郑彬科长介绍:顺应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的新格局,“两保合一”后,从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标准及支付限额统一按照《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92号)文件执行,起付线统一暂定为元。在医保扶贫方面力度进一步加大,凡经由扶贫办、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居民低保户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标准为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元;特殊困难人群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作为承办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中国人寿怀化分公司和人保财险怀化市分公司,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依托市县医保部门主导支持,抓紧链接政府医保、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三者之间信息互通,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窗口“一站式”结算覆盖面,致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解决应补尽补快补的技术难题,落准落细落实医保扶贫政策,惠及城乡居民。
延伸阅读——
参加大病保险的患者经诊断需使用特药治疗,须持特药责任医医院相关部门意见的《湖南省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享受一个年度(或慈善赠药周期)的大病保险特药待遇。参保患者使用特药,原则上限在特药协议药店购药方可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申请特药待遇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相关医疗文书(基因检测报告、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免疫组化报告、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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