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政府给予住房困难群众的一项民生工程,为维护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公平、公正的健康发展,怀化市加大对公租房的后续管理,严惩公租房违规承租行为。5月10日,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在《边城晚报》等媒体发布《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清理清退名单公告》,公告要求,被公告的83户违规承租户须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房屋租金或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清退。
自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怀化启动以来,怀化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惠民工程来抓,先后投资建设了怀化市南苑、北苑、东苑3个公租房小区。南苑、北苑公租房小区每套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房屋租金每月为1.1元/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每月为0.4元/平方米。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虽然按相关政策和工作程序进行了公租房公开配租,较好地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但仍然有部分住户存在“入住容易退出难”、长期拖欠公租房租金等现象。为提升公租房的“惠民含金量”,怀化市房产管理局严把配租审核关,加强实物配租后续管理,加大违规占用的清退力度。
据悉,本次被公告的公租房承租户共83户,催缴的逾期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租户有81户,其中城南廉租住房小区住户79户、城北廉租住房小区住户2人,均为无正当理由累计一年以上未交纳房屋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在这之前,该局已多次通过在小区发布公告、电话通知及短信告知等方式进行催缴,但收效甚微,部分甚至无法联系上本人,在社会上尤其是小区住户内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另有两户不再符合居住公共租赁条件,按规定应腾退出公租房。
《公告》明确要求,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从5月10日起至5月16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欠租住户须到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缴清所拖欠的廉租住房租金,退房住户或家属须到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办理退房手续。逾期除将其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诚信系统黑名单内外,还将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房产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入户清理清退工作,采取更换门锁方式收回房屋,重新分配给住房困难户。
(通讯员廖佳男周心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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