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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美术年陕西美术校考单招时

※致力于打造西北美术培训第一品牌※

  自年建校以来,培养各类艺术人才逾万名,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院秉承开放、包容的丝路文化精神,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凝练出“团结、勤奋、敬业、尚美”的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的校训。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目前拥有团结路东校区、团结路西校区和金桥校区(头屯河校区)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亩。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戏剧影视系、传媒系、文化艺术系、预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10个教学单位,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各类在校生人。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拥有4个研究领域,15个研究方向的专业硕士点。普通本科设有27个专业,45个专业方向,普通专科4个专业。学院设有1个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人才培养专业。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7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民族艺术发展中心”。有3个艺术研究所、4个校内演出团、2个美术作品展览(陈列馆),91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等创新艺术人才培养平台。

  多年来,学院在教学与艺术实践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全国大学生校园戏剧节,中国国际动漫配音大赛,全国舞蹈大赛,全国声乐、美术、摄影大赛,全国少数民族器乐等赛事中获得多项大奖。涌现出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师生代表。

  学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立“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推进文化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民族文化繁荣进步为己任,力争在年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在国内和中亚地区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综合性艺术大学。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考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厘米以上,女生要求厘米以上;报考其他舞蹈类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厘米以上,女生要求厘米以上。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厘米以上,女生要求厘米以上。

(二)报名要求

1、报考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级招办(或考试院)颁发的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艺考证),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所涉及专业需持有相应专业省级测试合格证。各省联考(统考)所涉及专业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参加我院校考。按照各省招生要求,联考未合格考生,校考成绩无效。

2、我院年专业招生考试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可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   三、报考时间、地点

(一)采用我院“艺考升”网上报名系统(   注:新疆民语言学生另预科一年

1)凡报考我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我校本部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其余专业的考生,如生源地所在省份设有考点,则不允许跨省参加考试(含新疆考生);如所在省份未设考点,所有专业考生可前往甘肃、四川考点参加考试,非美类专业考生可前往湖南(非美类)考点参加考试,美术类和编导摄影类专业考生还可到广西、陕西考点参加。其余考点一律不接收外省考试考生。未按上述规定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2)我院音乐表演专业有:

①声乐类;

②管弦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类、竖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③汉民乐类: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

④少数民族器乐类:热瓦普、低音热瓦普、艾捷克、中音艾捷克、弹拨尔、胡西塔尔、萨塔尔、手鼓、卡龙、冬不拉、马头琴、库姆孜;

⑤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⑥现代音乐类:流行演唱、电吉他、电贝司、流行萨克斯、架子鼓、流行键盘、电子双排键等;

⑦特色专业方向:木卡姆演唱。

3)具体考试流程根据各省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五、本、专科专业录取方法

  各专业及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方法不同分为三类。所有专业(含方向)考生需取得我院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方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第一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史论方向)、音乐学(音乐史论方向)、舞蹈学(舞蹈史论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第二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除舞蹈史论方向外其他专业方向)、舞蹈编导。(注: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小方向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分(各占50%的比例)择优录取的专业有:动画、美术学(美术教育教育方向)、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专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科)。

  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课成绩×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以本省招办规定高考满分为准)。

  例:以高考满分分为例,考生文化课满分为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为分。系数=/=3.75(高考成绩满分不为分的以此类推)

  六、有关说明

1、考生于年4月20日后,登录我院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合格证,我院不再单独寄发。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3、特困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规定可咨询我院学生处,电话-。

4、考生在参加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考生自行斟酌。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院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专业复查测试,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院使用汉语、维吾尔语两种语言授课。新疆“民语言”、“双语班”考生,被我院录取入校后,我院将进行汉语水平等级测试(MHK),汉语水平达到我院进入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可免于预科学习,达不到标准者需进行预科学习。

8、报考我院的新疆生源考生,不得在我院外省考点参加考试;我院疆内各考点亦不接受外省考生考试。否则成绩均视为无效。

9、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院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

  艺术类本科:元/年普通类本科:3元/年

  艺术类专科:元/年民语言预科:元/年

(如有变动,根据当年物价标准执行)

  八、其他

  联系区号()学院纪检监察室:

  学院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

  戏剧影视系:传媒系:文化艺术系:

  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学院   学院网址: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名师荟萃,英才辈出。培养了以田汉、许光达、廖沫沙、刘英等为杰出代表的大批国家栋梁之材,形成了以徐特立革命精神和教育思想为精髓的优良办学传统。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余亩;设置有教学系部11个,本科专业19个,有全日制在校生余人,高级职称教师余人。

  学校是国家动漫游戏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西藏师资培养基地,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单位,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首批实施单位和示范性培训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文明高校、信息化建设优秀高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

  系部与专业简介

  美术动画系

  美术动画系秉持“重人格塑造,求创新实践”的办学理念,致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设有美术学、动画、书法、数字媒体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业教师63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0余人。现有在校学生近1人。

  美术动画系拥有丝网印工作室、插画工作室、壁画工作室、纤维艺术工作室、书法装裱工作室、定格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CG插画实验室、数字媒体影像实验室、儿童摄影摄像工作室、游戏设计工作室等共40余间,拥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平台—“湖南省儿童美术教育大学生技能创新训练中心”,是“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科研与人才培养中心”和“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办学条件优良。

  美术动画系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获批立项和实施“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4项,国家留学基金艺术人才专项1项,与英国亚伯大学、伍福汉顿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教师作品在美、法、英、古巴等国家举办个人画展和综合展,由我院和中国美协版画艺委会联合主办的“潇湘国际版画名家邀请展”是我省有史以来所举办的最大规模的国际艺术展览之一。

  近年来,教师在各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余篇,出版专著、画册、教材50余部;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0余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拥有省级精品课程和名师空间课堂各1项。

  美术动画系注重人才培养质量,教学成果丰厚。成功主办了“长沙师范学院学生版画作品赴英国巡展”、“庆祝中埃建交60周年长师学生作品赴埃及大使馆展”、“庆祝中埃建交60周年师生作品赴埃及大使馆展”等;学生作品入选“纪念建党95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第二十一届全国版画展”、“纪念抗战胜利既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美展”、“全国大学生漫画作品大赛”等,师生作品被“中国美术馆”、“美国哈德逊历史博物馆”、“埃及大使馆”、“英国亚伯大学美术馆”等中外专业机构永久收藏,教师作品被收录“中国当代艺术史”、“中国油画史”、“新中国版画60年”等重要文献。雷风侠正能量工作室网站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十佳大学生网站,受到中宣部、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表彰,多位教师业绩先后被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湖南卫视、湖南经视、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众多媒体报道。

  招生专业:美术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掌握系统的美术知识,具备扎实的美术技能以及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能胜任美术教育教学,或从事美术创作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艺用解剖与透视、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陶瓷、雕塑、插画、综合材料表现、设计与制作等。

  招生专业:动画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动画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艺术观察、创新思维和设计表达能力,了解儿童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能从事动画创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儿童文学、动画概论、动画剧本创作、动画美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原画设计、动画分镜头设计、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艺术观察、创新思维和设计表达能力,能在新媒体、互联网、影视传媒、虚拟现实、信息艺术设计等领域从事数字媒体艺术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数字媒体艺术概论、传播学、构成学、造型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摄影与摄像、影视编导、影视后期、影视广告设计、微电影创作、信息架构设计、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WEB前端设计、网页设计、交互设计等。

  招生专业:书法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书法创作与书法教育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能力,能在中小学及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画教学与创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心理学、教育学、书法教学论、中国书法史、文字学、篆书临摹、隶书临摹、楷书临摹、行书临摹、草书临摹、篆刻临摹、书法篆刻创作、花鸟画、山水画、书法装裱、现代书法创作、意象篆刻创作等。

  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系依托百年长师办学特色与学科背景,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尚美?至臻”为办学理念,以培养应用型设计人才为宗旨,以儿童创意产业研究为特色,立足中部,面向未来,努力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设计创意、创业、创新人才基地。

  艺术设计系开设有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共有专任教师35名,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人、讲师12人。拥有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湖南省服装设计学科带头人、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湖南省包装设计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十大创意人物等知名设计艺术家与设计教育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与行业号召力。

  艺术设计系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和工作室、展厅面积达0余平方米,拥有工艺美术、视觉艺术、环境设计、服装设计等4个研究所,设有太和视觉文化传播工作室、水木谷环境设计工作室、骅威产品设计工作室等3个工作室,建有平面设计、三维设计室、照明实验室、材料实验室、模型制作室、设计制图室、陶艺工作室、摄影实验室、服装三维立体裁剪工作室等教学实验中心以及一批高精尖实验实训设备等配套设施。

  艺术设计系先后承担了20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与企业委托项目,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余篇,出版教材和专著30余部,在国内外设计大展中获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性设计竞赛中获奖达百余项,成绩斐然。

  艺术设计系始终坚持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注重教学实践环节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先后聘请港台及大陆地区20余位知名设计师担任客座教授,与北京工美、北新建材、西顿照明、骅威玩具、兆明艺墅等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56家,拥有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其中依托长沙守望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校企联合设置“守望者-长师儿童教育文化创意设计中心”为湖南省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艺术设计系广泛吸纳国内外设计教育资源与行业资源,先后与英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艺术院校进行交流与合作,与台湾华夏科技大学、台北市立大学互派交换生,与香港室内设计协会、台北装修同业公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继成功主办了“湖南省高校艺术设计教育年会”后,又先后举办‘回归---关于当代中国城市建筑的思考’湖南省建筑师学会年会、“多元台北?多元文化”、“海峡两岸高校设计教育论坛”等活动,为构建艺术设计优势学科奠定了坚实基础。

  艺术设计系现为中国室内设计学会理事单位、湖南省工艺美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玩具设计人才培养基地。十年来为社会输送各类设计人才0余名,逐渐成为立足长沙、辐射全国的设计人才培养重地。

  招生专业:工艺美术

  本专业立足弘扬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传承优良的传统手工艺技艺,融合现代加工技术,用当代设计观念进行创新与研发。本专业下设染织、漆艺、金工、木工、3D数字成型五个工艺实验室,师资队伍由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成就的艺术家组成。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工艺美术设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在工艺品研发、陈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现代工艺美术专业领域内,从事设计创作、研究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工笔画、形态构成、中外工艺美术史、计算机辅助设计、染织工艺、陶瓷工艺、髹漆工艺、雕刻工艺、金属工艺、3D打印技术、工艺品设计与研发以及相关的选修课。

  音乐舞蹈系

  音乐舞蹈系办学历史悠久,专业定位明确,人才需求旺盛,是长沙师范学院最具特色的骨干系之一。

  音乐舞蹈系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兼职教师6人。其中28人担任全校的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在担任专业课程教学的42人中,有教授6人,博士3人,副教授9人,讲师12人。教师主要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音乐学院、德国富克旺根艺术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一流的专业艺术院校和名牌大学。这些教师中有许多人在国内外声乐、器乐、钢琴大赛中获奖。

  音乐舞蹈系教学设施齐备。南校区音乐舞蹈馆功能完善,设备先进,总面积1.2万平方米,设备总价值万元。北校区音乐舞蹈馆,该馆是一个由实验剧院、小音乐厅、舞蹈排练厅、舞蹈教室、数码钢琴教室、音乐教室、器乐排练厅、琴房等形成的一个院落建筑群体。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年以来,教师主持相关教学研究课题42项,其中国家教育规划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27项,其他课题12项。教育部课题成果《音乐教育对少年犯的教化功能与实验研究》获第十二届湖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省级精品课程《幼儿舞蹈欣赏与创编》获年湖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1篇。出版专著6部,教材19部。

  音乐舞蹈系实践教学成绩斐然。为了满足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需要以及部分学生考研的需要,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如:小学音乐教学法、儿童音乐教学法、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扬琴、琵琶、二胡、笛子、古筝、葫芦丝、单簧管、沙克斯管、架子鼓、中国古典舞身韵、舞蹈创编、舞蹈与形体、儿童舞蹈赏析与创编、湖南民间舞蹈等。“音乐舞蹈实践教学中心”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系部非常注重学生专业素质的训练和综合艺术素质的培养,学生舞台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经常受邀参加各类大型文艺演出,颇受社会各界好评。

  近5年来,学生举办班级音乐舞蹈演出余场,学生校外个人获奖近项。在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舞蹈节目获全省一等奖、全国三等奖、音乐剧获省一等奖;在湖南省第六届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学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个人全能一等奖;年,特立女子合唱团在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湖南赛区选拔赛中获金奖;在湖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合唱、民族室内乐、舞蹈均获一等奖,其中合唱、器乐节目并代表湖南省在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比赛中分别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在湖南省第二届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技能比赛中,作为新升本的院校首次参加本科组的竞赛,取得了2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年,学生杨雨凭借原创歌曲《外婆的味道》荣获首届全国高校好声音大赛“十佳原创歌曲奖”。?

  音乐舞蹈系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多能一专”为宗旨,让学生在各方面得以长足发展。一直以来,毕业生供不应求,广受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青睐。

  招生专业:音乐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在中小学或群众文化单位、社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教育教学、舞台表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原理、发展心理学、音乐教学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器乐、和声、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与作品鉴赏、歌曲写作、歌曲伴奏与弹唱等。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合计

山西

辽宁

黑龙江

江苏

福建

山东

广西

云南

陕西

甘肃

美术学

90

15

10

5

5

15

10

5

5

20

动画

90

15

10

5

5

15

10

5

5

20

数字媒体艺术

55

5

5

5

5

10

10

5

5

5

工艺美术

55

5

5

5

5

10

10

5

5

5

书法学

60

5

5

5

10

5

5

5

5

5

10

音乐学

90

10

10

10

15

10

10

10

15

合计

45

45

35

10

35

70

55

35

35

75

  注:最终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

类别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量

收费标准

备注

美术设计类

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

素描(8K,默写)

3小时

1.文理兼招2.发证比例为1:43.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

色彩(8K,默写)

3小时

书法类

书法学

临帖(四尺斗方)

1.5小时

创作(四尺条幅)

1.5小时

国画(四尺斗方)

1.5小时

音乐类

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

视唱听音

规定时间内随到随考

主专业测试

  分省报名考试时间

省份

考点名称

美术类

书法类

音乐类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网上报名

2月18日

网上报名

2月18日

辽宁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2月14-15日

2月17日

2月14-15日

2月17日

沈阳音乐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华德学院

网上报名

2月24日

网上报名

2月24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网上报名

2月24日

江苏

江苏师范大学

网上报名

1月19日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1月19-20日

1月22日

1月19-20日

1月22日

1月19-20日

1月21日

山东

潍坊市招办

网上报名

2月12日

网上报名

2月12日

网上报名

2月11日

广西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月16-17日

1月18日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2月3-4日

2月6日

2月3-4日

2月6日

2月7-8日

2月9日

云南

云南艺术学院

1月22-23日

2月24日

1月22-23日

2月24日

1月22-23日

2月24日

陕西

西安美术学院

2月11-12日

2月13日

2月11-12日

2月13日

2月11-12日

2月13日

甘肃

兰州文理学院

2月5-6日

2月8日

2月5-6日

2月8日

2月5-6日

2月7日

  录取原则

1.考生在取得相应省份统考合格证和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省份的考生以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学院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的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成绩计算方法:

  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以上各专业校考成绩通用。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分,专业总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书法学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分,专业总分=临帖成绩×80%+创作成绩×80%+国画成绩×40%。

  音乐学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分,专业总分=主专业成绩×%+视唱练耳成绩×40%。

  信息发布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具体事宜会及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cssf.cn)和   联系方式

  学院   邮编:410

  学院网址:   邮箱:cssf

.   招生-

湖北美术学院年本科招生章程(最新)

湖北美术学院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全国九所重点美术学院之一,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全称为湖北美术学院,学校部颁代码为。学校   第三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种类为: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类招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崇德、笃学、敏行、致美,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六条报名对象及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4、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以下简称“服装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含平面模特)。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②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④往年在全国八所专门美术学院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⑤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第八条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考生是否需要通过生源地所在省各专业类型统(联)考,按该省文件要求决定,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年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各院系简介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我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分。由我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十一条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第十五条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六条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七条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不设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限制;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3、根据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   第十九条服装表演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1、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占×0.6)×2=折算分。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占×0.4)×2=折算分。3、美术理论类: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4、服装表演专业: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二十八条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瑞士、韩国等国的相关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

  第二十九条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昙华林之路”奖学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红星宣纸”奖学金,秋季采风写生优秀作品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监督

  第三十条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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