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5号)规定,为促进我县卫健工作持续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核定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此次共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其中:医院21名,乡镇卫生院3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医院、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招聘年龄30岁以下是指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5、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并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①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在芷江县卫生健康局一楼服务中心(芷江镇东紫巷号)报名;②医院岗位的在芷江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小会议室报名。
3、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怀化人事考试网”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名要求:
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⑵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且需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分,考试时间分钟。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芷江县芙蓉学校(芷江三中校门正对面)。考生于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笔试要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成绩的计算:分别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综合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和考察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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