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明明副区长为怀化市鹤城区人民*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年8月10日怀化市鹤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年8月10日,怀化市鹤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郑明明副区长为怀化市鹤城区人民*府代理区长。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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