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怀化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决定在怀化市内择优公开选调5名民警。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执法办案岗位民警3名;
2.文字综合岗位民警2名。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
1.执法办案岗位民警: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刑侦、法制、森防、派出所岗位从事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民警,限男性。
2.文字综合岗位民警: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能独立完成会议主题讲话、调研报告等材料。
(三)具有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以年11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
(八)年龄要求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九)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时间:年11月23日至年11月24日
地点: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科
联系人:罗洁
联系-
报名资料:经本单位一把手签署意见的《怀化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出处单位印章);入警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出处单位印章)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报考文字综合岗位民警职位还需准备相关文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计划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不保留,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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