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招聘
为满足岳麓区交通快速发展的管理需求。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交通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交通协警,补充大队警力。
二、招聘岗位
(一)协警基本条件设置:
招聘30人,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厘米以上,退伍军人,从警经历者优先。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协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形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懂得群众工作方法,能紧密联系群众。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执法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正在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
3、因违纪违法,正在被执行处分、处罚的;有犯罪前科;
4、曾经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辞退、学校开除、部队除名;
5、曾经有协警经历,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
6、有吸毒史或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协警等情形;
7、直系亲属中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政治问题或其他情形;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
1、时间:年12月12日-年12月14日。
2、报名地点:岳麓交警大队室(联系, 3、报考人员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年12月17日。
3、地点:岳麓交警大队四楼会会议室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置合格线70分,70分以下直接淘汰,70分以上进入体测环节,成绩计入综合得分。
(三)体能测试
1、体测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2、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测内容:米跑和俯卧撑
4、体测成绩计算: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评分,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七)招聘人员待遇
待遇:按照人均5万/年经费保障(含社会保险,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岳麓交警大队
年12月10日
怀化招聘
为解决公安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提升公安机关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公安辅警10名,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考职数
招考名额为执勤类辅警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三、招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户籍、学历、年龄条件。户籍限芷江县户口,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或精神家族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史;无其他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招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12月10日——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丁警官,联系-。
3、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持退伍证、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②如实填写好《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自行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诸如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范围,不指定教材。笔试排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考生在笔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见准考证。
2、面试
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分。
考生在面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分。综合成绩=笔试测试成绩(60%)+面试(4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为排除名次并列,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须通过尿检或血检进行吸毒检测。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的情况依次替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等。政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试用期为3个月,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按照本局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留用,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予以解聘。
权利义务
(1)上岗统一着与人民警察有明显区别的辅警制服。服装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
(2)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3)聘用期间,辅警人员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考考试。
(4)辅警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
(5)本次招考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体检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2)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招考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
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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