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初中教师
1.具有新晃县户籍。
2.年龄未满22周岁(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分别达到湖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3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统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新晃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我县农村高中、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3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统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新晃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新晃县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三)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1.具有新晃县户籍,且为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年龄未满18周岁(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参加怀化市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今年我县一中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规定执行。
6.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扶贫)、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统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我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在新晃县农村中学、农村小学任教,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在新晃县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7.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计划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新晃县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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