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农合大病保险之后,怀化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正在全面实施并成功推行“一站式”服务。
怀化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精心主导,牵头促成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通力合作,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住医院窗口结算后,日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也实现了医院窗口结算。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怀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元(即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贫困人员和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标准降低50%。(来源: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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