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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

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年怀化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怀化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

业发展局、怀化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为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印发的《怀化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年)》(怀工信发[]37号)要求,现就做好年度怀化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怀化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2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制造业等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企业深耕于细分市场,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或是主要产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配套,并成为其主要供应商。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4.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拥有公司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近2年总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

5.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产品品质在业内得到公认,并取得相关认证。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企业管理制度完善。

6.企业近2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

7.年及以前年度已获批列入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不再申报,自动列入市级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入选:

1.属于怀化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骨干企业。

2.深度“上云上平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营销及服务等2项核心业务运用信息系统,并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

3.具有良好上市前景,列入市级及以上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

4.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工信部门,怀化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怀化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审核推荐上报的方式。

(二)申报材料

1.《怀化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申报表》;

2.企业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相关资质、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创新型”企业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包括企业专利证书和独特技术证明文件、研发投入凭证,技术中心证书或证明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5.企业发展报告,包括近2年发展情况及未来2年发展计划,主要反映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突出企业特色,反映亮点,展示成果,篇幅在字以内;

6.企业厂区概貌、主要设备、主要产品以及与专精特新发展有关的照片3-5张。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怀化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怀化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严格把关,把符合要求、有发展潜力的好企业推荐上来,并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

2.年度全市新培育认定一批市级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申报不限名额,择优认定。

3.年5月22日前,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怀化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怀化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将企业申报材料、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并行文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并将企业申报表、发展报告(含照片)、《怀化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以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hsjwq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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