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网警巡查执法工作中发现,“湖南紫光”网站上含有涉毒类违法信息,该网站系湖南某公司的官方网站。
湖南紫光网站违法信息截图
获悉此情况后,网警迅速开展工作,随即与网站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据了解,“湖南紫光”网站出现涉毒类违法信息主要是因为该公司管理措施不到位。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二十条之规定,长沙市高新区警方决定对该网站所属公司予以警告处罚,要求网站限期整改,删除违法信息,上报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蜀黍普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长沙网警巡查执法
怀化网警执法巡查ID:hhwjxc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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