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怀化交通
怀化美食
怀化新闻
怀化房产
怀化天气
怀化医院

新闻怀化市教育局出台ldquo最

幸福教育

感悟幸福教育,成就幸福人生!

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让学生体验幸福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在快乐成长中获得成功和幸福。感悟幸福,理解幸福,珍惜幸福,从而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教育的理想就在于使所有的儿童都成为幸福的人。——苏霍姆林斯基

怀化市教育局文件

怀教发〔〕4号

——————————————————————

怀化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

有偿家教家养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保障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权力,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公助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有偿家教家养指在职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或辅导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内外有偿教学及辅导活动。

第四条在职教师应当忠实履职,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多人联合,在校内、外租(借)场地或在自己家里从事有偿家教家养。

(二)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以给学生补习、辅导、做作业的名义收取费用。

(三)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学生到其配偶、亲戚、朋友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习,并从中牟利。

(四)擅自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替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并获取报酬。

(五)向家长暗示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办班补习,收取费用或者礼品礼金。

(六)组织、介绍或以其他形式强制学生参加家教机构、民办学校和个人举办的辅导班、特长班、培训班,并收取费用。

第五条凡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为的,一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清退、收缴违规所得。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的在职教师,向学生收取的款项和违规所得一律清退;拒不清退的,从其奖励性工资中扣缴予以清退。公办学校租借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等资源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有偿家教家养的,收缴学校租金收入,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组织处理。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调离学校及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受到通报批评、调整工作、调离及撤销荣誉称号处理的,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提拔使用。

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的,一律先免职、调离岗位,再按在职教师规定顶格处理。

学校校长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对本校教师的家教家养行为负领导责任。学校发生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行为,一经查实,对学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并取消学校及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内评优评先资格;年度内,累计发生两起,对学校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终目标考核奖;年度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含3起),给予校长、书记就地免职处理(属市管县管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三)纪律处分。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的在职教师,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违纪违规教师是党员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六条如个别学生确有学习困难,家长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安排教师为其辅导,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附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校。

(二)根据本规定,各中小学每年度组织教师进行一次公开承诺,并签订承诺书。(内容附后)

(三)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怀化市教育局

年2月19日

教师承诺书

为进一步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争做师德楷模,特作如下承诺: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依法执教,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恪守师德,不组织、要求、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五、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

承诺人:

年月日 

—?合作/分享/交流?—

E-mail:

qq.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aihuashizx.com/hhjt/3745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