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怀化市工程咨询中心长期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怀化市查处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原书记、原主任余建勇和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艳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以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向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对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和纪检组通报批评,分别给予余建勇、肖艳萍、李向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一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余建勇同志作为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担当流失,管党治党不力,满足于开会、发文、签责任书,履责流于形式;肖艳萍同志作为分管市工程咨询中心的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对分管部门疏于教育和管理;李向军同志作为该单位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市工程咨询中心长期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阻止。余建勇、肖艳萍、李向军三名同志以及该单位党组、纪检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主责,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单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伤害了党的组织,损害了党的形象。各地各部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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